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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拟建于家务派出所空调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4-11-24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41124_1175086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内容:

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拟建于家务派出所空调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于家务派出所空调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20141124

2项目名称:于家务派出所空调系统改造工程

3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投资额约人民币60万元

5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40日历天

7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8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C.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投标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D.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 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或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 须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书且持有安全员B本的人员;

B. 项目经理本人没有兼任正在施工的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10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11 投标人数量:不限制投标人数量

1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1124--20141128日(工作日),每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

13 投标报名地点及要求: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员B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进京企业另携带进京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4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15 联系人:刘薇;电话:010---89527605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期:20141124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